財務報表雜談 (一) 至 (二)

引言

閱讀財務報表是分析一間公司的財務狀況的第一步,不過一份報表裡包含了大量會計和公司所屬行業的資訊,要清楚了解所有列示的資訊已經不容易,若果想再進一步去推斷該公司的應有價值,從而作出投資的決定,則非得另外再加上財務學和經濟學的知識不何。作者本人在投資的經驗不算少,但要算是認真去分析公司的財務報表,則經驗尚淺、不值一哂,本系列文章並無他意,只為本人在學習過程中的筆記而已,看官有緣看見也請勿過份認真對待,當然若不嫌棄指正錯處,則無任歡迎。

(一) 對會計數字的誤解

在財務報表裡,一般投資者最為關心的,莫過於稅後純利(Net Profit 以下簡稱純利),因為一般人(或像作者一樣的初學者)的理解是,它代表著公司在一會計期內賺取到的利潤,是扣除所有相關成本費用後的淨回報,是可以自由支配的重要資源,亦是決定公司能否在市場中繼續經營的最主要因素。但其實報表中所列出的純利,與以上的理解有著不少的出入,當中包含大量公司會計、財務和稅務政策上的取捨,當然亦包括人為的操控和欺騙行為。

其實所有在財務報表裡出現的數字,都只不過是公司會計制度下的產物,對每項數字的理解都應該經過驗正,而不應單靠表面所理解的意義。亦因此,一些市面上常用的價格評估比率,例如市盈率(Price to earning ratio, P/E)或市賬率(Price to book ratio, P/B)等等,都存在著不少的誤差在其中,雖則是容易獲取的資料亦有其簡易的應用性,但內裡算式中所用到、來至財務報表中的數據,都應該加以確認和調整。可是,若果投資者真的如此認真對待,則數字和相應比率便會變得主觀和因人而異,失去了應用上的客觀性,不符一般大眾的要求。因此只有證券分析報告會有如此做法,而一般的股票買賣系統內所顯示的數字便只會搬字過紙,不會作出調整,所以其參考性不高,亦不應盡信。

(二) 會計應計原則和收益認列原則

會計學上有一些基本原則,筆者對這方面只有十分皮毛的知識,僅知道在財務報裡,收益和費用支出的認列都是以應計原則(Accrual Basis)來處理,基本原理為收益和費用是以相應交易發生的時期去認列,而不是根據實際現金或其他代價的交收去認列。舉例,在一月份買出貨物,開出發票給客戶,以三個月為數期(一般商業運作很少是以現金交收,多數都會有若干數期給予客戶),在四月份才收到客戶的支票結帳,基於會計上的應計原則,該交易的收入和相應支出應該認列在一月份,雖然實際上要到四月份才真正收到支票去兌現。另外,在收益認列時必須符合兩個條件:第一個條件為『已賺得』,即為賺取該項收益所須投入的成本已全部投入,或大部份都已投入。第二個條件為『已實現』或『可實現』,前者即商品已出售並取得現金或可交換現金的票據,後者即商品有明確的交易市場及市價、且隨時可以出售兌現。

在收益認列原則的應用上,會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而有所不同,分別有 Percentage of Completion method, Completed Contract method, Installment method 以及 Cost Recovery method。以下為一例子去分別前兩者在認列上的分別,其餘不作詳細討論。

在 2000 年,公司A 進行一個為期三年的建築工程,整個合約作價 6M,預計總成本為 4.8M,合約的預計利潤為 1.2M。實際建築費用在 2000, 2001 及 2002 年分別為 0.8M, 2.8M 及 1.2M,而已開出發票和己收現金分別為 1.3M, 2.5M 及 2.2M。(試算表在此)

以 Percentage of Completion method 入帳,這三年的利潤將會是 0.2M, 0.7M 及 0.3M,而三年內的總資產則分別為 0.5M, 0.9M 及1.2M 。但是如果以 Completed Contract method 入帳,則只會在全個工程完成後才一次過入帳,因此在頭兩年內沒有任何利潤而只有在最後一年才會有 1.2M 的利潤出現,而三年內的總資產則分別為 0.5M, 0.2M 及1.2M 。在工程的進行當中,兩種入帳方法對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所以就算是同一間公司,進行同一個工程,但只要是入帳方法不同,都會令到財務報表所列示的數字有所不同。單是以財務報表去分析,應該是前著比較優勝,因為營利比較穏定和有預估性,而且期內資產值亦因應工程的進度而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雖然兩者之間的分別其實只是會計入帳的方法不同而已。

4 則迴響 »

  1. hiking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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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PE, PB中的P,是百份百準確。E就今時唔同往日,物業重估等項目入P/L影響盈利,好景時盈利會被誇大,逆景時要還,雪上加霜。B也是較準確的資料,但單看PB沒有意思,中信銀行PB不算高,但PE超高,兩個數合起來可演譯為盈利能力弱。
    2. 單看盈利,新制下會有不足之處,看來要嘗試加入跟現金有關的資料於分析邏輯內。
    3. 入賬方法會在財務報表的附錄中註明收入的定義,你的例子是建築工程,可以用俊和(711)的年報作比較,俊和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年報,在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第四段,主要會計政策中,有收入之確認的定義。

  2. Godwin said

    1. 以我現時的理解,一般市面上找到的PE或PB值都只可作初步參考,由於P是現價,內裡包括了投資者對未來利潤的預測,但是E和B都只是上一個財務報告內的會計數字,一個比率中分子為現在價值,但分母則是過去價值,似乎有點兒戲。相對地,若果比率採用預計的E或B,可用性便能夠提高;但另一方面,預計數字沒有一定的準則,準確性亦沒有保證,不同的分析員都會有不同數字,因人而異,亦因此只有少數認真的投資者才會花精神時間去計算一個大概的比率範圍,以作投資參考。

    2. 不單只盈利數字,其實大部分在財務報表內的數字,都包含了公司會計準則的取捨,沒有經過分析而直接使用,可能會有意料不到的驚訝後果。

    這一個系列的文章,正想表達和記錄我對財務報表內的會計數字的初級理解和演繹,多謝Hiking兄的賞面回應和指教。

  3. hiking said

    不要說指教,你有考試!哈哈。我在面對相同的題目,有著我的問題及想法,借這裡記錄一下。

    有陣都比d數玩到謝。你介紹的安德烈科斯托蘭尼話,趨勢=資金+心理,心理就是你說的預測,資金就是報章經常講熱錢。每個理論都很有道理,又互相呼應,但係有一個共通點,就係變數太多,而想深一層,呢d理論都在解釋需求問題。

    舊會計制度時,我會用PE,因為做了多年,PE個字沒意思,但可以分到高低,用作比較,唔update唔緊要,因為對於一間好公司,有持續增長,用唔update的PE,實際只是提高safety margin,無壞。會計改制後,不少股評人話依家港股PE只是14、15倍,唔高,他媽的財經偽人,新會計制度只行了兩年,14、15倍是高是低,根本沒有準則作比較,上年會計仔努力地將恆指成份股的盈利粗略地模擬舊制度,結果兩者相差不少。

    PB是我一直唔用的數據。EBITDA無用。

    預計數字,隨著知識的累積,對預測的興趣日減,根本無得預測。集團主席掌握最多資料,但財務報表中,主席報告的預測大多報喜不報憂。漸漸地,我發覺大行的報告、報刊的分析,愈來愈似馬經。

    算來算去,現金是真實的,派息是最真實的,真的可以袋袋平安。現在月供匯控,我選取息率調整供款,去年靠會計仔的數據,用舊制度下的PE。

  4. 現在的人買股票都玩技術分析,很少會看年報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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